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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后股民被罚没超4亿,开出年内操纵市场最大罚单

原标题:年内操纵市场最大罚单:70后股民被罚没超4亿,操纵手法曝光控制71个证券账户,利用多种手段操纵4只股票,共计获利超2亿元……证监会于12月8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…

原标题:年内操纵市场最大罚单:70后股民被罚没超4亿,操纵手法曝光

控制71个证券账户,利用多种手段操纵4只股票,共计获利超2亿元……证监会于12月8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一起新的操纵市场案件。70后股民潘日忠操纵“天铁股份”“嘉澳环保”“鼎捷软件”“瑞普生物”等4只股票,构成“操纵证券市场”行为,证监会对潘日忠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.23亿元,并处以2.23亿元罚款,罚没合计4.46亿元。

这一案件刷新了2021年证监会对操纵市场行为的罚没金额纪录。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统计,今年截至目前,证监会共计发出10张针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罚单,其中4张罚单的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。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依然为证监会罚单的“大单”高发区。

操纵手法揭秘:先建仓拉抬再出货,进行对倒交易

根据证监会公布信息,潘日忠控制的账户来源有两种,一是自行借入部分证券账户,二是通过配资中介配资借入部分证券账户,共计控制并使用71个证券账户。其操纵每只股票所使用的账户数超过30个,最高的达到49个账户。

潘日忠对“天铁股份”“嘉澳环保”“鼎捷软件”“瑞普生物”4只股票的操纵手法基本一致: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,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从而实现盈利。

以天铁股份为例,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,潘日忠控制使用31个账户,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连续买卖“天铁股份”,先建仓拉抬,再出货,造成“天铁股份”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。

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2月22日(共计41个交易日)系建仓拉抬阶段。潘日忠控制的账户组买入963.83万股,买入成交金额2.06亿元,卖出69.68万股,卖出成交金额1551.23万元。有16个交易日账户组持有“天铁股份”数量占全部流通股本比例超过5%。账户组申买价不低于卖一价或市价的数量为937.25万股,占账户组同期总申买量的43.10%;有5个交易日以涨停价申报买入1481.37万股。期间,“天铁股份”股价从15.84元/股上涨至27.71元/股,涨幅74.94%。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12.60%,偏离62.34个百分点。

股价上涨后,到了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(共计5个交易日),潘日忠开始“出货”。账户组买入212.68万股,买入成交金额6325.49万元,卖出1106.84万股,卖出成交金额2.92亿元。期间,“天铁股份”股价从27.71元/股下跌至23.46元/股,跌幅15.34%。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7.66%,偏离23个百分点。

除此之外,潘日忠还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,2019年1月31日,账户组对倒量占天铁股份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12.14%。

潘日忠通过影响“天铁股份”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盈利3745.05万元。

潘日忠操纵其他三只股票的手法与天铁股份类似,操纵“嘉澳环保”、“鼎捷软件”、“瑞普生物”分别盈利3364.43万元、1.33亿元、1937.42万元。

不具有操纵故意?证监会:不能因不懂法、不知法而免责

证监会于2021年11月12日举行了听证会,在听证过程中,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辩,称潘日忠不具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,潘日忠文化程度不高,对证券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,对涉案股票的交易方式不清楚。

另外,潘日忠还辩称,其实际获利远低于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金额,事先告知书认定的违法所得金额没有扣除配资利息、交易成本以及潘日忠在其他股票上的亏损。

证监会经复核后认为,当事人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意图。潘日忠为实施操纵行为,通过自行借入或者配资中介借入证券账户,共控制并使用71个证券账户,集中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,利用连续交易、对倒等手段影响前述4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,足以认定潘日忠具有操纵上述4只股票的故意。当事人作为市场主体,知法、守法是基本要求;实施了违法行为的,不能因其不懂法、不知法而免责。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对法律法规不了解、对交易行为性质不清楚,不构成免责理由。

证监会还提出,本案违法所得计算正确。违法所得是指当事人实施操纵行为而获取的全部收益,本案计算的违法所得已经扣除相关交易税费,潘日忠及其代理人提出的违法所得应扣除配资成本没有法律依据。

由于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生效之前,最终,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,证监会对潘日忠做出没一罚一处罚,对潘日忠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.23亿元,并处以2.23亿元罚款,罚没合计4.46亿元。

操纵市场案大额罚单频现,今年已有4张罚单罚没金额超1亿元

潘日忠案件创下了今年证监会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最高罚没金额纪录。

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梳理发现,2021年以来,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依然为证监会罚单的“大单”高发区,亿元罚单频现。

据记者统计,截至12月9日发稿,证监会2021年共计发出10张针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罚单。其中,4张罚单的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。

最新发出的潘日忠操纵市场案的罚没金额最高,达到4.46亿元。还有张飞、张雄操纵“弘宇股份”案,高宗一操纵“百合花”案以及高鹏操纵“福建金森”案,三个案件的当事人被罚没金额在1.1亿元-1.3亿元之间。

另外,陈韶隽、黄智俊操纵“恒久科技”案,被罚没金额超9400万元;陈建铭、谢晶、胡侃操纵“中昌数据”案,被罚没金额超3400万元。

事实上,证监会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逐步加大惩治力度的趋势早已开始显现。2020年,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统计,在证监会全部罚单中,罚没金额排名第二、第三和第四的均为操纵证券市场案,三个案件的罚没金额均超过2亿元。其中,吴联模操纵“凯瑞德”案被罚没合计5.13亿元;孟庆山、杨慧兴操纵“梅花生物”案被罚没合计2.26亿元;福建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操纵“亚星客车”等十只股票案,被罚没合计2.12亿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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